為加強駐馬店市大氣污染違法違規行為線索的舉報受理工作,鼓勵公眾積極參與打擊涉氣環境違法違規行為,持續改善駐馬店市空氣質量。根據《河南省環境污染舉報獎勵暫行辦法》,結合駐馬店市實際,駐馬店市大氣污染防治有獎舉報平臺開通并試運行。
一、舉報方式
駐馬店市大氣污染防治有獎舉報由“咱的駐馬店APP”和“12345市長熱線”統一受理。
“咱的駐馬店APP”操作流程:
識別二維碼下載“咱的駐馬店”
注冊后點開“隨手拍”中的“大氣污染”,上傳能清晰辨識違法行為的視頻或照片等線索,經承辦單位查證屬實,即可領取獎勵。
二、舉報范圍
試運行期間,在市中心城區范圍內(舉報燃放煙花爆竹違法行為范圍為全年全市全域)發生且構成處罰條件的涉氣違法違規行為屬于有獎舉報范疇。主要情形如下:
1非法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
2施工工地揚塵污染的;
3焚燒垃圾、秸稈的;
4渣土車、商砼車帶泥上路的;
5農用車在中心城區通行的;
6違法使用、加工及銷售散煤的;
7餐飲店、汽修店未按規定安裝揮發性有機物治理設施或治理設施不能正常使用的;
8加油站、儲油站、油罐車等手續不全或未正常使用油氣回收裝置的;
9施工工地違規使用冒黑煙移動機械的;
10排污單位拒不執行空氣重污染應急管控規定的;
11工業企業超標排放的;
12其他違反駐馬店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規定的污染行為的。
三、提供資料
能清晰辨識違法行為的視頻或照片,或其他證據資料。承辦單位對舉報人信息及提供的相關資料將嚴格保密。
四、獎勵金額
舉報內容,經承辦單位查實,構成處罰條件的,給予舉報人100-500元獎勵;構不成處罰條件的,給予第一舉報人10元鼓勵獎。
駐馬店大氣污染防治有獎舉報平臺的開通,使涉氣違法違規問題舉報手段更加全面多樣,處理更方便、快捷,對進一步完善全民環保監督機制,推動駐馬店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產生積極的作用。
(詳細內容見《駐馬店市大氣污染防治有獎舉報試行辦法》)
駐馬店市2020年空氣質量達標攻堅指揮部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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