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郜秀菊就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答記者問
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正在全市范圍內順利推進,按照《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方案》要求,普查登記和數據采集工作將于2014年1月1日開始。為了使各級政府部門和社會各界、廣大人民群眾對第三次經濟普查有一個全面的認識和了解,切實做好全市第三次經濟普查工作,記者帶著社會各界普遍關注的問題,專訪了市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組長、市委常委、副市長郜秀菊同志。
問: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即將正式開始,請問經濟普查幾年開展一次?這次全面啟動是什么時候?
答:經濟普查每五年進行一次,即在年份尾數逢3和8的年份里進行,今年是第三次。為了做好這次普查工作,國務院于2012年11月9日下發了《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國發〔2012〕60號)。根據《通知》精神,國家統計局制訂了《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方案》。2013年8月29日上午,國務院召開了全國經濟普查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標志著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全面啟動。
問:請問這次普查的目的、對象、時間是什么?
答:根據國家方案,本次經濟普查的目的是摸清我國各類單位的基本情況,全面調查我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發展規模及布局,系統了解我國產業組織、產業結構的現狀以及各主要生產要素的構成,進一步查實服務業、戰略性新興產業、文化產業等相關產業以及小微企業的發展狀況,全面更新覆蓋國民經濟各行業的基本單位名錄庫、基礎信息數據庫和統計電子地理信息系統,為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加快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科學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提供全面系統、真實可靠的統計信息支持。
普查對象為從事第二、第三產業的全部法人單位和產業活動單位以及個體經營戶。
普查標準時點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時期為2013年1月1日~12月31日。
問:請問這次普查主要有哪些流程?
答: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的業務流程主要包括:普查區劃分與繪圖,確定核查單位底冊,手持電子終端設備內容加載,普查告知,普查登記,數據審核、檢查和驗收,數據匯總,事后質量抽查與數據評估,主要數據發布,普查成果的開發與應用等10個階段。
問:與前兩次經濟普查相比,第三次經濟普查有什么特點?
答:與前兩次經濟普查相比,此次經濟普查技術要求更高、工作難度更大。特別是首次采用電子化手段劃分普查區、采集普查數據,開展聯網直報企業的組織結構調查,使用PDA采集、報送、匯總數據,這些都是全新的普查方式,是一次全新的嘗試和創新。
問:經濟普查對企業和老百姓來說有什么用處和好處?
答:從宏觀上來說,經濟普查的數據能夠給各級政府宏觀決策、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提供依據。同時,對發展經濟、增加就業、不斷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推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都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從微觀上來講,能夠為各類企業的發展提供決策依據,有利于企業正確判斷行業發展和市場走向,適時作出生產經營決策,贏得市場先機和競爭優勢,有利于企業制定切實可行的發展戰略。同時,對于老百姓來說,由于國家掌握了正確的信息,在制定社會保障標準、就業安置、公共設施建設等政策時,將更加人性化,使經濟社會發展成果能夠惠及廣大群眾。對于個人來說,能夠通過對普查信息的了解,正確認識社會經濟發展情況,積極參與國家事務,能夠引導個人對就業、消費和投資等作出正確選擇。
問:這次經濟普查對普查對象有哪些要求?
答:經濟普查對象應當按照經濟普查機構和經濟普查人員的要求,及時提供與經濟普查有關的資料,如實、按時填報經濟普查表,不得虛報、瞞報、拒報和遲報經濟普查數據。
問:這次普查對政府、部門、普查機構和普查人員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按照《全國經濟普查條例》的有關規定,各級政府、各部門、各單位負責人不得干涉經濟普查機構和經濟普查人員依法獨立行使調查、報告、監督職權,不得自行修改經濟普查資料,不得強令或者授意經濟普查機構、經濟普查人員或者其他機構、人員篡改經濟普查資料或者編造虛假普查數據。
各級經濟普查機構和經濟普查人員要嚴格按照《統計法》、《全國經濟普查條例》、《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及相關規定組織開展工作,不得篡改經濟普查資料、編造虛假數據,不得擅自發布經濟普查數據,不得對外提供、泄露經濟普查取得的能夠識別或者推斷單位和個人身份的資料,或者將普查數據用于經濟普查以外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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