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網訊(河南商報記者 張麗)近日,河南省省直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出臺政策,支持省直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職工渡過難關,除住房公積金繳存困難的單位可申請降低繳存比例、申請緩繳外,困難職工還可申請延期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具體規定如下:
對于住房公積金繳存困難的企業單位,可申請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低至5%,降低繳存比例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2個月。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的企業可于2021年10月31日前進行申請,緩繳期限最長不超過12個月。
對受暴雨和疫情影響的個人來說,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或者緩繳。已辦理緩繳住房公積金的單位職工,在緩繳期間,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最高提取金額為22800元。
家庭現住房受暴雨洪澇災害影響嚴重,無法正常居住,需要整修恢復的,職工可于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有效證明材料,經中心工作人員上門實地核查確認后,可提取本人、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合計提取金額最高不超過受災住房建筑面積每平方米1300元的標準。
另外,8月24日,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印發通知,受洪澇災害和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企業,可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低至5%,降低繳存比例的期限不超過12個月,待經濟效益好轉后再提高繳存比例;無法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企業或自由職業繳存職工,可于2021年10月31日前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限最長不超過12個月。緩繳企業的職工可正常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困難職工可申請延期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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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 楊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