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房管局位于南昌市紅谷灘新區(qū),辦公大樓為2011年建成的大樓。然而,市民們紛紛反映南昌市房管局辦公大樓外墻脫落嚴重,變得“滿目瘡痍”。有網友質疑,外墻脫落很久了,房管部門連自己的外墻都管不了,南昌人民如何住得放心?
反映
外墻脫落多年不修 砸到人怎么辦?
9月10日,在南昌市房管局大樓所在地,一位市民告訴記者,“這棟樓外墻脫落好幾年了,一直也沒見維修,肯定有安全隱患,這外墻掉落下來砸到人怎么辦?”在網上,類似的疑問和擔心并不少。
記者看到,前來辦理業(yè)務的市民絡繹不絕,大廈外墻大面積脫落,像一塊塊巨大的傷疤粘連在墻面上,在紅谷灘新區(qū)林立的高樓之中顯得很是扎眼。
實際上,早在2014年,就有網友在網上發(fā)帖反映外墻脫落的情況,稱“房管局大樓才使用兩三年。早上上班騎著小電驢經過,外墻一塊裸著沒見瓷磚,看得真叫人心痛啊。試想管理全南昌樓房的房管局的辦公用樓都這樣,別處的樓房質量難免令人擔憂。”
從2014年該網友拍攝的圖片與目前對比來看,目前外墻脫落面積更大,情況更加嚴重。記者環(huán)顧大樓四面墻體,均出現了大面積脫落。
回應
正在申請仲裁 等責任劃分
記者就此事來到南昌市房管局,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棟樓大概2011年建成的,外墻脫落的事,也好幾年了。”
對于為何一直沒有維修的質疑,該局辦公室魏主任介紹,“目前,正在和建設單位走仲裁程序。”其介紹,“是去年還是前年申請仲裁的,記不清了。要等仲裁結果出來,劃分完責任。安全生產問題,我們也很急。”對于更多細節(jié),魏主任表示不方便透露。
律師
房管局存潛在法律責任風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規(guī)定:“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fā)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江西豫章律師事務所劉太金律師認為,安全問題不可忽視,外墻脫落砸中路人的情況在全國各地都有發(fā)生,對于這種情況,房管局、物業(yè)公司、建筑公司均可能有承擔法律責任的風險。
網友評論
悠悠寸草心:當年的施工這么不靠譜,他們知道是給房管局貼磚么?
7k7:房產交易中心之前好像還修補過一次,現在難道是徹底破罐子破摔了?看得人瘆得慌。
Keiko:論房屋質量,最服南昌市房管局!
(原標題:南昌市房管局大樓"脫皮",網友:自己的墻都管不了,市民怎能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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