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毅
日前,權威部門通報江西某職業技術學院“鼠頭鴨脖”食品安全事件調查處理結果顯示,該校學生在食堂中吃出的異物確系老鼠類嚙齒動物頭部。而此前,校方及監管部門都曾表示異物是“鴨脖”,否認出現校園食品安全問題。“鼠頭鴨脖”事件之所以引起廣泛關注,既是因為校方和監管部門堂而皇之的不妥舉動,也是因為鼠頭混進學校食堂飯菜、“指鼠為鴨”事件觸及了校園食品安全的底線,更違反了國家相關法律法規。
保障校園食品安全有法可依。2019年出臺的《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從管理體制、學校職責、食堂管理、外購食品管理、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與應急處置、責任追究等多個方面對校園食品安全管理流程加以規范。在管理體制上,要求地方政府“依法統一領導、組織、協調學校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發事故應對工作”,要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加強學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依法查處涉及學校的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要求學校集中用餐“實行預防為主”,健全安全風險防控體系,保障食品安全。當發生集中用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時,學校要及時報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教育部門,封存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教育部門要“立即趕往現場”調查處置并報告上級人民政府教育部門、防止事故擴大,調查結果及處理情況必須由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會同衛生健康、教育等部門依法發布和解釋。應對本地本校食品安全輿情“應當準確、及時、客觀”。“鼠頭鴨脖”事件遺憾地反映出當地相關部門以及涉事學校,在落實國家明文規定方面存在嚴重問題。
校園食品安全無小事,國家法律法規須遵行。國家高度重視校園安全,但個別單位和個人對待校園食品安全問題表現得不夠嚴肅。要想讓“保障校園食品安全”警鐘長鳴,不能僅靠一時輿情風浪掀起的“專項整治”,而要推動法治意識在全社會各階層入腦入心。法律面前要心存敬畏,不能有絲毫僥幸心理。
不折不扣落實國家法律法規必須剛柔并濟。一是要加強全社會各階層對學校食品安全事項的法律意識。比如《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不能只在食堂工作人員中學習,政府和學校的相關職能部門要認真學習,食品和設備供應商也要學習。二是要抓反面典型。不是只在東窗事發時抓反面典型,而是要形成巡視機制,把抓反面典型的工作常態化。三是要加大處罰力度、細化處罰措施。相比國外,我國對于校園食品安全事故的處罰還較輕,有必要加大處罰力度,提高違法成本。
(作者系重慶大學新聞學院國際傳播教研室主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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