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大居民朋友、各物業服務企業:
為有效預防和遏制火災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駐馬店市居民住宅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相關法律規定,特向廣大居民朋友、各物業服務企業提出倡議如下:
一、嚴禁在建筑內的首層門廳、共用走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門洞口)、樓層樓道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車或者為電動車充電,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和"飛線充電"。嚴禁攜帶電動車及電池進入室內充電和進入電梯轎廂。
二、嚴禁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的行為。
三、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禁停、禁充區域張貼醒目標識,堅持"集中充電、集中管理"的原則,將充電區與住宅區分離,按照規定集中設置電動車停放、充電區域,并落實管理責任。
四、電動車集中停放、充電區域應當設置在建筑外部的獨立區域,與相鄰建筑保持一定安全距離,并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器材,周圍不得有易燃可燃物。
五、電動車充電區域應設置專用充電裝置并配置專用配電箱。充電裝置應具備定時斷電、過載保護、短路保護、漏電保護等功能。充電時應按照使用說明書的規定進行,落實安全用電措施。
六、物業服務企業、村(社區)要加大宣傳力度,教育引導業主(住戶)規范停放電動車,經常組織開展檢查巡查和消防宣傳,及時勸阻、制止電動車違規停放、“飛線充電”及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行為。
七、業主(住戶)應當自覺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發現電動車"飛線充電"和違規停放等行為時,應當及時制止并報告物業服務企業組織清理或向相關監管部門舉報。若發生火情時及時撥打119報警電話。
生命重于泰山!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讓我們從自己做起,從身邊做起,規范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使用,共同為營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作出應有的貢獻。
駐馬店經濟開發區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2024年5月23日
免責聲明: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廣視網、駐馬店融媒、駐馬店網絡問政、掌上駐馬店、駐馬店頭條、駐馬店廣播電視臺)”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作品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創版權請告知,我們將盡快刪除相關內容。凡是本網原創的作品,拒絕任何不保留版權的轉載,如需轉載請標注來源并添加本文鏈接:http://www.czyfgj.cn/showinfo-429-323615-0.html,否則承擔相應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