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機協同生成
暑假來臨,不少在校大學生都在考慮找份實習,以開闊視野、提升專業技能,為未來的就業增加競爭力。但是,大學生希望獲得實習機會的迫切心理,加上社會經驗的缺乏,極易導致他們遭遇騙局,嚴重時還可能違法犯罪。
據《檢察日報》報道,今年以來,北京、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等地檢察機關陸續辦理了多起利用實習期大學生實施犯罪的案件,“實習陷阱”現象令人警惕。“實習陷阱”是指一些企業在招聘實習生時,利用學生缺乏社會經驗、急于積累工作經歷的心理,設置不公平、不合理,甚至違法的合同條款或工作條件。一些違法犯罪分子打著“高薪”“輕松掙快錢”的幌子,讓法律意識淡薄的大學生遭遇財產損失,甚至成為犯罪鏈條上的一環。
如何避免跌入這些“實習陷阱”?首先,從找實習開始,找尋實習信息應盡量通過企業官網或正規的招聘網站,對所謂的“付費實習”“付費內推”要保持警惕。此前媒體就報道過類似騙局,一些中介機構聲稱可以幫助進入央企國企或互聯網大廠實習,甚至有機會留用,以“咨詢費”的名義向大學生或家長收取高昂費用。一般而言,正規的用人單位不管是招聘正式職工還是實習生,都會嚴格按照人事流程對外發布招錄信息,明確崗位要求。
其次,可以向師兄師姐咨詢,或者通過社交平臺了解實習的主要內容,判斷能不能提升實踐能力,避免無效實習。實習的目的在于提升職業技能,但有些企業對實習生可能采取“放養”的態度,不會安排具體任務,整個實習期間,實習生可能只干些拿快遞外賣、復印合同、端茶倒水的工作。這樣的實習,看似有實習經歷,實則屬于無效實習,有經驗的面試官用幾個問題就可以問出來。
再次,實習之前,應當與實習單位簽訂正式的“實習協議”,明確約定實習內容、工作時間、報酬待遇、是否提供實習證明等。雖然實習不屬于勞動法規定的勞動關系,但實習生與實習單位之間依然是平等的民事關系,存在一定的管理和被管理的關系,因而需要明確雙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一旦實習單位違反協議約定,可以要求其賠償損失。
簽訂實習協議不僅是保障實習生權益的重要方式,也可以識別出虛假實習崗位。2022年有媒體報道,高校一研究生假冒券商分析師騙多人實習,有大學生被忽悠寫了近百萬字研報。如果直接與實習單位簽訂實習協議,就可以有效防范此類騙局。當然,有些實習單位可能是人力部門口頭告知實習生實習的主要內容以及報酬安排,并未簽署書面實習協議,實習生也應當注意留存相應溝通記錄。對于無法辦理門禁卡或者遠程實習的情況,一定要保持警惕,通過公開渠道查詢實習單位人力部門電話,咨詢實習生項目是否真實存在。
作為成年人,大學生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簽署協議。在簽署實習協議時,一定要認真閱讀協議內容,對于不明白不了解的地方,及時要求實習單位明確解釋,特別是工作內容、協議有效期以及違約條款部分。有些協議雖然名為“實習協議”,但可能暗藏陷阱,對大學生科以較高的義務,并且規定高昂的違約金。
最后,還未走入社會的大學生要對市場的工資水平有初步的了解,不應當盲目自信,也不應當對市場有太高的樂觀估計,對于薪酬與行業平均水平不匹配的實習工作要注意甄別。越是錢多活少的工作,越是應當警惕企業從事的業務是否合法合規。有些大學生因為輕信高薪實習,誤入傳銷組織。對于一些不知名的電商或者互聯網公司,要注意工作是否涉及刷單或者電子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特別是在實習單位要求提供身份證、銀行卡、手機卡時,一定要注意防范幫信犯罪的風險。
如果說找工作是大學生走入社會的第一步,那么找實習則是其走入社會的預演,要以找工作的標準和要求去找實習。學校在關注學生就業率的同時,可以通過發動自身資源,比如校友企業、畢業校友等,提供正規可靠的實習信息,避免學生因為經驗缺乏而被騙。當然,企業如果能夠提供更多的實習機會,也可以極大地緩解大學生的實習焦慮。相關部門可以出臺相應的鼓勵政策,明確實習協議的相關要求,平衡企業與實習生之間的權利和義務,為大學生創造更好的實習條件。
(作者系律師)
柯錦雄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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