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張菁)為推進以按病種付費為主的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國家醫保局正式印發《醫療保障按病種付費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根據《辦法》,我國將為醫保按病種付費建立病種分組方案動態調整機制,原則上每兩年調整一次。
醫保按病種付費是指通過對疾病診療進行分組或折算分值,實行醫保對醫療機構的“打包付費”。隨著醫療技術的飛速發展,按病種付費也需要動態調整以適應臨床變化。為此,《辦法》提出,根據客觀數據、意見建議、臨床特征規律、政策調整變化等因素進行定期調整。
近年來,國家醫保局著力推進住院醫療費用按病種付費,開展了按病組(DRG)和按病種分值(DIP)付費兩項試點。DRG分組方案調整,在保持主要診斷大類相對穩定的基礎上,重點調整核心分組和細分組;DIP病種庫調整,重點包括核心病種和綜合病種。
《辦法》對按病種付費有關政策、關鍵技術、核心要素、配套措施等進行了明確,規范總額預算管理,要求合理編制支出預算,在此基礎上確定按病種付費總額,強調總額預算的剛性。此外,《辦法》還明確將按病種付費相關要求納入協議管理,加強改革成效監測評估,強化基金監管,完善醫保信息平臺建設等,提升按病種付費的標準化水平。
國家醫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對醫療機構較為關心的按病種付費相關政策進行了明確,有利于引導醫保醫療相向而行。值得關注的是,《辦法》對醫療機構關心的“特例單議”機制獨立成章,支持醫療機構收治復雜重癥患者、合理使用新藥耗新技術。申報特例單議的病例主要包括“因住院時間長、資源消耗多、合理使用新藥耗新技術、復雜危重癥或多學科聯合診療等,不適合應用病種支付標準的病例”,對評審通過的病例,可按項目付費或調整支付標準,解除醫院和患者的后顧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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